近日,吉木乃县公安局22号便民警务站警务人员像往常一样在巡逻范围内开展日常巡逻工作,无意间在路灯下发现一只受伤的小鸟,遂带回警务站进行紧急救治,不一会儿功夫,小鸟就在警务人员全力救治下,已无生命危险。后经大家仔细观察这不像一只普通的鸟儿。随后,警务人员请来林业局专家仔细辨认后发现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,随即与县林业局联系对接,办理了移交手续,受伤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红隼移交给了县林业局继续观察治疗,待其伤口愈合后再放归大自然。
红隼[sǔn](学名:Falco tinnunculus)是隼科隼的小型猛禽之一。喙较短,先端两侧有齿突,基部不被蜡膜蜡或须状羽;鼻孔圆形,自鼻孔向内可见一柱状骨棍;翅长而狭尖,扇翅节奏较快;尾较细长。飞行快速,善于在空中振翅悬停观察并伺机捕捉猎物。常见栖息于山地和旷野中,多单个或成对活动,飞行较高。以猎食时有翱翔习性而著名。吃大型昆虫、小型鸟类、青蛙、蜥蜴以及小哺乳动物。呈现两性色型差异,雄鸟的颜色更鲜艳。分布范围很广,非洲、古北界、印度及中国;越冬于菲律宾及东南亚。甚常见留鸟及季候鸟,除干旱沙漠外遍及各地。是比利时的国鸟。中国国家重点保护等级:二级,列入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》(IUCN)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ver 3.1——无危(LC)。
中国主要分布省份:北京、河北、山西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上海、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北、广东、广西、海南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、西藏、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新疆、台湾、香港。
最近,随着季节的变化,吉木乃县境内各类野生动物数量明显增多,为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,维护生态环境平衡,吉木乃县公安局结合辖区便民警务站分布特点,不断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,全县各族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,警民联合协作救助野生动物已成常态,在县域境内逐渐形成了“保护野生动物,构建和谐社会”的良好氛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