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方便群众就医,优化服务流程,不断创新医院服务模式,提升医院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,坚持“以病人为中心”的服务理念,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战略,以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为依托,进一步改善服务流程,青河县人民医院实行“先诊疗,后付费”的服务模式,为贫困患者开通生命“绿色通道”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,切实维护贫困患者的身体健康。
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住院患者,持医保卡、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、特困等相关证明的患者均可“先诊疗,后付费”。纳入“先诊疗,后付费”的贫困住院患者在办理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交纳住院押金,但须与医院签订《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》,医院只收存医保卡和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。病人出院结算将个人承担费用一次性结清后,住院处将病人的医保卡归还患者,符合“先诊疗,后付费”条件的病人,入院时证件不全,可先交部分押金,在证件带齐后在纳入“先诊疗,后付费”模式。病人医疗费用未结清,且按协议约定日期不还,或对于确有困难,出院无法一次性自付费用的,可与医院签订延期、分期还款协议,明确时间,予以办理出院手续。
推进“一站式”结算,协调医保、大病保险、疾病应急救助等经办管理机构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,青河县人民医院实现“一站式”结算。据统计,截至至7月份,针对贫困群众、特困人群实施医疗住院救助25余人,每位患者平均住院费用约为3501.72元,医保报销约为2894.52元,患者自己支付约为607.2元。